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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自然人能否成为油化品船舶的所有人”
船舶所有权作为物权之一种,首先应受民事法律特别是物权相关法律的调整。平等、自愿为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包括《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等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海商法》等物权相关法律均未限制自然人成为油化品船舶的所有人。
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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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在承认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对公共利益的认定及保全申请的态度——以执行一例最新LMAA裁决为例
2008年8月5日,大韩海运作为船东与作为承租人的案外人大新华轮船(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公司”)签订了《租船合同》,约定由大韩海运将“K.DAPHNE”轮出租给大新华公司,同日,海航集团向大韩海运签发《履约保函》,对大新华公司在前述《租船合同》下的履约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并约定《履约保函》下的所有争议应根据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仲裁规则,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适用英国法。在《租船合同》履行期间,因大新华公司多次迟延支付或未付租金,大韩海运依据《履约保函》中的约定,提起仲裁。
201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