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于11月1日施行
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八章,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管理与指挥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重点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应对职责,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和社会动员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和报告制度,规定应急响应措施如医疗救治、物资征用、信息发布、心理援助等,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和人员保护,细化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
(本文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