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次针对“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作反垄断审查
[摘要]近日,最高院知产法庭审结了一起药品发明专利侵权申请撤回上诉案【(2021)最高法知民终388号上诉人阿斯利康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首次在非垄断案由案件中对于“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作出反垄断初步审查。
近日,最高院知产法庭审结了一起药品发明专利侵权申请撤回上诉案【(2021)最高法知民终388号上诉人阿斯利康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首次在非垄断案由案件中对于“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作出反垄断初步审查。
最高院通过该案裁判,阐明了对所谓的“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予以反垄断审查的必要性,并明确了该类协议进行反垄断审查的限度和路径,对于加强药品领域反垄断审查,维护药品专利秩序、规范药品市场竞争、保障民生福祉具有指引意义。
(本文资料来源于2022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