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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合伙经营中的商标权属争议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据注册在先的原则,由先申请并获得注册的人获得。实践中,商标权属争议不多,注册商标权属争议更鲜见。一般而言,涉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属争议,按照《商标法》的授权程序处理,如果是受托申请商标,则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然而,实践中还有一种较为特殊的商标权属争议,即合伙经营中的商标权属争议。例如,某位合伙人将用于合伙经营的商标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此种情形下所涉商标权如何归属?笔者有以下浅见,借此抛砖引玉。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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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法视角下商标善意共存纠纷——“包容性发展”基础之上的“差异化发展”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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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售游戏外挂的刑事合规风险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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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秘密司法解释新规比较表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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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一)I关于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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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解读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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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数据保护体系的构建—简评《数据安全法(草案)》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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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议音乐编曲的版权法问题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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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背景下的罕见病药品法律制度讨论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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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向垄断协议的认定202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