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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快速入门——从中国法律视角解析(一)
根据摩根大通预测:“2017年亚洲地区美元债发行量将再创新高,增长至2000亿美元,中国仍将是最大的发行人,预计发行量达1010亿美元,其中包括260亿美元为高收益债券”。 自2017年起,正如各大投行机构所预测,全国范围内的中资企业境外发债项目风起云涌,对发行境外债有意向的中资企业也日益增多。 自2015至2017年,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发布了相关政策、法规,从不同监管角度加强了对中资企业境外债的监管。笔者过去也曾协助及正协助不少中资企业在境外设立中期票据(MTN)、直接或间接发行公募、私募境外债,发行主体涵盖正协助A股上市公司背景企业、国企、类政府融资平台、房企、港股上市公司等中资企业。因此,根据笔者以往项目实践经验以及近几年对境外债政策监管动态的持续关注,就中资企业发行境外债涉及的下述常规问题进行了简易梳理。
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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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能否从事债权投资?——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中“专业化经营”的理解与分析
2017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或“协会”)发布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简称“《问答(十三)》”),《问答(十三)》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自律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专业化经营”原则进行了细化要求,明确了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包括现在已登记和未来将登记的所有管理人均应当落实“专业化经营”原则。
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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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7年4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发布了关于《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评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评估办法》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细化,为有跨境数据转移需求的公司提供了一些操作指引。我们希望最终稿的《评估办法》能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对一些模糊不清的问题提供更清晰的指引,但我们预计最终稿《评估办法》不会对征求意见稿做出重大修改。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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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上线—— 关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指引(试行)》的解读
2017年4月10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发布《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指引(试行)》(发改财金规[2017]571号,简称“《登记指引》”),正式推出了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简称“登记系统”),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登记主体、登记信息、登记流程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
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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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解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与罚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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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基金遇到“国有”——私募基金“国有”属性的认定问题
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一类重要的市场主体,针对这一特定主体,我们法律体系中已经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备的监管规则。
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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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下lien之浅析——兼论与我国《物权法》下留置权的异同
提及lien,最容易联想到的中国法概念是留置权,或船舶优先权(maritime lien)。然而,lien的概念是否仅限于此、究竟是什么?要全面回答好这个问题,恐怕是一篇小文所望尘莫及的——围绕着lien一词,有太多错综复杂的概念与理论, 就算英美法的本土法学学者及法律工作者也难以给出滴水不漏的精确释义。
20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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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监管新时代——关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2017年4月1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发布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简称“《暂行办法》”)即将实施。《暂行办法》以“事中事后管理”为原则,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与成熟具有重要意义。
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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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解读
2017年3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公布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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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监管“大礼包”— 银监会关于外资银行业务监管新规解读
2017年3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官网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展部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12号文)(“《通知》”),明确放宽外资银行部分业务限制。
2017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