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合规系列(二)---从违规案例解读到合规创新实例
作者:全开明 洪一帆 袁苇 谢美山 2025-03-02【摘要】2024年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金融机构合规管理进入新阶段,本文是金融合规系列的第二篇。本文通过分析国内金融机构的典型违规案例,探讨了违规行为的法律规制、恶劣影响及深层次原因,揭示了金融机构在合规管理方面面临的挑战。同时,文章介绍了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合规管理方面的创新实践,包括数字化平台、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研究表明,加强合规管理、推动技术创新是金融机构应对监管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文为金融机构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关键词】 金融机构 合规管理 违规案例 创新实践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监管环境的日益复杂,金融机构的合规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近年来,国内外金融机构违规案件频发,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稳定秩序。2024年年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示多省罚单,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知名金融机构因违规受到处罚。在此形势下,探索有效的合规管理创新模式成为金融机构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分析典型违规案例,总结违规行为的特征和影响,并探讨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合规管理方面的创新实践,以期为提升金融机构合规管理水平提供借鉴和启示。
一、金融机构典型违法案例分析
(一)某期货公司违规案件综合分析
1.案件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公告(银罚决字【2024】15号),上海某期货公司及其多名责任人员因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等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内容如下:
(1)公司主体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857.25万元,罚款3606.76万元,合计4464.01万元;公示期限五年。
(2)个人责任人员处罚:
包括时任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吴某敏(罚款52.5万元)、国收项目组负责人金某凡(罚款20万元)、董事长兼总经理唐某(罚款10万元)、首席风险官董某青(罚款10万元)、资产管理部经理曹某(罚款2.5万元)等,均被处以警告及罚款,公示期均为五年。
2.法条分析
(1)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其监管法律体系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违反金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要求市场参与者需严格遵守交易、结算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二条禁止通过虚假交易、操纵价格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四十八条表明,违反规定的,可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资格。
在某期货公司违规案件中,该公司的具体违规操作细节未被披露,但结合罚单金额和公示内容推测,其可能涉及债券交易中的虚假申报、利益输送或信息披露不完整等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上述条款中的交易规则,故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予以处罚。
(2)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工作的核心环节,受到相关法律的严格规范,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需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核实客户身份并留存资料;第三十二条指出,未履行义务的,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5万元以下罚款。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八条强调,对高风险客户需加强尽职调查;第三十一条明确,违反该办法规定的,由央行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在某期货公司违规案件中,该公司未有效核实客户身份,也未留存交易记录,导致反洗钱漏洞,这一行为违反了《反洗钱法》第十六条。根据第三十二条,公司被处以3606.76万元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个人罚款则依据责任大小进行分层处理。
3.违规点可能造成的恶劣影响
(1)扰乱银行间债券市场秩序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金融机构进行资金融通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平台,其稳定运行对金融市场的整体健康至关重要。某期货公司的违规行为可能包括虚假交易、操纵价格或信息披露不完整,这些行为会直接扰乱市场的定价机制。一方面,可能导致利率定价失真。假设某期货公司通过虚假交易操纵债券利率,可能导致市场利率偏离真实水平。例如,某债券的正常发行利率应为5%,但由于某期货公司违规操作,利率被扭曲推高至6%。这不仅增加了发行企业的融资成本,还可能导致投资者基于错误信号做出投资决策,进而引发市场资源错配。另一方面,违规行为一旦曝光,会削弱市场参与者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任,导致交易量下降或资金流出,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
(2)反洗钱漏洞引发系统性风险
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工作的核心环节,某期货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这一义务,可能为非法资金流动提供通道。首先,这种行为可能导致非法资金流入。假设一笔1000万元的非法资金通过某期货公司未严格审核的渠道进入市场,成功洗白后,可能被用于资助恐怖活动、毒品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威胁社会安全。其次,这种行为可能会致使金融体系稳定性受损。非法资金的流入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例如通过杠杆效应放大风险,最终导致金融机构流动性危机,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3)损害投资者权益
某期货公司的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市场秩序,还直接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信息不对称的方面看,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基于虚假信息做出投资决策,导致资金损失。从信任角度看,违规事件曝光后,投资者对期货公司的信任度下降,可能引发资金撤离,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
4.某期货公司案件对金融市场合规的启示
(1)合规是金融机构的生命线
某期货公司的违规事件表明,任何试图突破监管红线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金融机构必须将合规作为经营的首要原则,建立覆盖前中后台的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强化高管责任意识
本案中,从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到董事长、总经理均被处罚,凸显了高管层在合规管理中的关键作用。金融机构应明确高管的合规责任,将合规绩效纳入考核体系,确保高管层以身作则,推动全员合规。
(3)加强科技赋能合规管理
在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应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合规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例如,通过智能风控系统实时监控交易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置违规操作。
(4)投资者教育的重要性
某期货公司事件提醒投资者,在选择金融机构时,不能仅关注收益表现,还需重视其合规记录和监管情况。金融机构应加强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树立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5)监管机构应持续强化执法力度
本案的高额罚单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金融市场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未来,监管机构应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全覆盖、全链条的监管体系,确保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二)某银行违规案件综合分析
1.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某银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重罚,累计罚款金额高达7600余万元。其中,总行因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贷业务、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多方面的严重违规行为被罚款6073.98万元,占总罚款金额的79.2%。此外,多个分支机构也因信贷业务违规等问题被处罚。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失效
①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便履职;
②同一股东超比例提名董事,扰乱治理架构平衡;
③部分岗位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低于监管要求;
④重大关联交易审查审批形同虚设。
(2)信贷业务违规
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②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违规发放,资金用途管控不严;
③授信责任认定后问责不到位。
(3)同业业务违规
①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扩大风险敞口;
②分支机构承担非标投资信用风险;
③通过同业投资掩盖资产损失、延缓风险暴露;
④同业非标投资业务风险加权资产计足不足。
(4)理财业务违规
①违规向理财产品提供融资,虚构风险缓释品;
②代客理财资金流入本行自营业务;
③理财产品相互交易,信息披露不合规;
④理财投资“名股实债”类资产统计造假,结构性存款“假结构”泛滥。
(5)分支机构违规
多地分行因信贷业务违规被处罚,包括贷前调查不到位、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信贷违规等。
2.违规行为的法律依据分析
(1)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失效所违反的法律法规
对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失效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某银行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便履职,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第四十六条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四条明确,商业银行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某银行未经任职资格核准便任命高管,违反了该条款。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表明,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明确内部控制职责。某银行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明显漏洞,重大关联交易审查审批形同虚设,违反了该指引。
(2)信贷业务违规所违反的法律法规
对信贷业务违规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某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反了该条款;第七十四条明确,商业银行违反规定从事拆借活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某银行违规发放各类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严,违反了该条款。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表明,借款人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贷款人有权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某银行贷前调查不到位,导致资金流向高危地带,违反了该通则。
(3)同业业务违规所违反的法律法规
对同业业务违规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同业拆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某银行通过同业投资掩盖资产损失、延缓风险暴露,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第四十八条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某银行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扩大风险敞口,违反了该条款。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第四条表明,同业拆借交易应当遵循公平、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某银行违规承担非标投资信用风险,违反了该原则。
(4)理财业务违规所违反的法律法规
对理财业务违规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某银行违规向理财产品提供融资、虚构风险缓释品,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六条明确,金融机构应当确保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相分离,代客业务与自营业务相分离。某银行代客理财资金流入本行自营业务,违反了该条款。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确保理财产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某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违反了该条款。
(5)分支机构违规所违反的法律法规
对分支机构违规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分支机构贷前调查不到位、资金违规流向等问题,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表明,借款人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贷款人有权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分支机构贷前调查不到位,导致贷款沦为不良,违反了该通则。
3.违规行为的恶劣影响
(1)同业业务违规:风险失控与市场乱象
某银行在同业业务领域的违规行为极为严重,反映出其在风险管理和业务合规方面的严重失控。具体表现为:

(2)理财业务违规:投资者权益受损与市场信任危机
理财业务的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严重动摇了理财市场的信任根基:

(3)分支机构违规:全国性风控失控与信贷乱象
分支机构的违规行为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覆盖全国多地,这深刻反映出银行在内部管理和风控执行上的失控。例如,上海分行一年内收到3张罚单,罚款金额高达374.6万元,违规行为包括信贷业务违规、资金流向不合规等;昆明分行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被罚50万元,反映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的全面失效。在所有的违规问题中,信贷业务违规类型高度集中。一是体现在贷前调查的不到位,如南昌昌南支行因贷前调查粗疏,导致贷款沦为不良,反映出银行在客户准入环节的严重漏洞;二是体现在资金违规流向屡禁不止,如天津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票据贴现资金违规回流出票人,反映出银行在资金用途管控上的形同虚设;三是体现为房地产信贷违规的频现,如上海分行向资本金比例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放贷,严重违反了房地产信贷政策,增加了系统性风险。此外,还存在多项违规问题的“叠加感染”,如西安分行因个人贷款违规使用、置换贷款管理不善等多宗违规行为,被处以190万元的高额罚款,反映出部分分行在合规管理上的全面失控。
4.深层次原因分析
(1)激进扩张策略
某银行近年来采取了激进的业务扩张策略,信用卡发卡量和消费金融贷款量快速增长。然而,风控体系建设未能跟上业务发展的步伐,新客户准入筛查粗放,信用评估模型漏洞百出。这种“重数量、轻质量”的发展模式,导致在宏观经济稍有波动时,逾期坏账大幅增加,资金链紧张。
(2)内控机制失效
内部自查与审计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基层员工违规操作肆意横行,管理层对合规报告敷衍审批,“形式主义”大行其道。制度敬畏之心的缺失,使得违规行为在银行内部得以滋生和蔓延,不断啃噬银行稳健发展的根基。
(3)合规文化缺失
合规文化是银行稳健运营的重要保障。然而,某银行在业务快速扩张的过程中,忽视了合规文化的建设。员工对合规制度的敬畏之心不足,导致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这种文化缺失不仅影响了银行的内部治理,还可能引发市场信任危机。
5.对行业的影响与警示
(1)行业影响
某银行的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自身利益,还对整个银行业的声誉和市场信任造成了负面影响。其巨额罚单引发了市场对银行整体风控能力的担忧,可能导致投资者信心下降,资金撤离金融市场。此外,违规行为的曝光也可能引发监管机构对其他银行的严格审查,进一步加剧市场的紧张情绪。
(2)警示与建议
银行违规问题频现,给行业带来了深刻警示。第一,银行应该重拾风控管理,立即加强风控体系建设,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执行进行全面整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高管任职资格的审查,优化薪酬激励机制,确保重大关联交易的合规性。第二,应该重塑合规文化建设,提升员工对合规制度的敬畏之心。通过内部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的合规意识,确保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都能严格遵守监管要求。第三,在业务扩张过程中,银行应注重质量与数量的平衡。加强新客户准入筛查,完善信用评估模型,确保业务发展与风控能力相匹配。第四,完善内部自查与审计机制,确保合规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基层员工的监督,杜绝违规操作,确保银行内部治理的稳健性。
二、国内外金融机构合规的创新案例
国内金融机构的违规案例不仅揭示了合规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也为行业敲响了警钟。这些案例表明,传统的合规管理方式已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和监管要求。在此背景下,探索合规管理创新成为金融机构的必然选择。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合规管理效率,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金融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在国内,一些省市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合规管理创新。例如,某大型银行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合规风险的实时监测和预警,提升合规管理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在海外,德国商业银行利用Microsoft Azure OpenAI开发虚拟助手,优化客户服务体验的同时提升合规管理效率;花旗银行则通过生成式AI技术评估新法规对合规战略的影响,提前布局合规管理。
(一)国内金融机构合规创新案例
1. 北京农商银行:建设通用金融传输系统
北京农商银行通过数字化转型,建设了通用金融传输系统,旨在降低对境外传输通道的依赖,提升金融业务传输的安全性和自主可控能力。该项目通过接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用金融信息传输服务平台,实现了外币清算服务的优化,并通过人工智能和数字签章技术,提升了报文处理的智能化水平。此外,该项目还完成了全栈国产化信创改造,进一步保障了信息安全。
2. 北京金融法院:推动保险机构合规展业
北京金融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聚焦互联网新业态、保险公司的核保义务、“宽进严出”现象、诚实守信原则、格式条款以及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推动保险机构合规展业。在审判工作方面,北京金融法院加强专业化和精细化审理,发布保险类纠纷审判白皮书,推出多项重点调研成果。在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北京金融法院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内的6家金融行业协会签订合作备忘录,推动形成解纷合力。在诉源治理方面,北京金融法院与保险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保险调解组织、保险机构等主体对接,围绕案件审理中反映出的违规展业突出问题,定期发送合规共治提示,构建共治提示、专项调研、司法建议、案件通报等多层次立体化的司法反馈机制。在普法宣传方面,依托北京金融法院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司法指导中心等载体,北京金融法院为中小微企业、保险消费者提供保险法律知识普及、保险纠纷解纷引导等特色司法公益服务。
3. 北京金融监管局:推动AIC股权投资试点
去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深入实施 “四新”(新机构、新作风、新建树、新形象)工程。北京金融监管局紧紧围绕 “四新” 工程,积极推动 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在北京快速落地。
在推动 AIC 股权投资试点工作中,北京金融监管局积极作为。一方面,加强央地协同,会同北京市委金融办组织 AIC 股权投资试点主题沙龙,为 AIC 与 9 个区政府部门搭建交流平台,建立紧密联系机制,助力 AIC 迅速与区内企业实现融资需求对接,做好项目储备,同时大力推动市、区国资投资主体共同参与基金设立。
另一方面,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商投联动,打造全生命周期接力式金融服务。通过 “商业银行 + AIC” 的创新合作模式,引导辖内大型商业银行全方位参与试点,精准筛选优质科创企业,从项目营销到投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此外,北京金融监管局还充分联动多方力量,紧密围绕首都战略定位,高效撬动社会资本。推动大型银行和 AIC 集中资源与中关村、经开区管委会等展开合作,为首都科创企业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4. 中信百信银行、中信银行:通过“基于人工智能的普惠信贷服务”项目
中信百信银行和中信银行联合申请的“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普惠信贷服务”项目,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和隐私计算技术,搭建普惠信贷风控平台,基于银行间可信共享后的数据样本构建精准信贷风控模型,解决了普惠信贷业务中的数据孤岛、数据源缺乏等问题。项目不仅提升了信贷服务的精准度,还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5.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通过“基于数字人和混合现实技术的智慧网点服务”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推出的“基于数字人和混合现实技术的智慧网点服务”,通过数字孪生体建模、模块化协同通信、人工智能和混合现实技术,协同数字人系统、智能机具与其他设备,提供智能取号、业务咨询和个性化金融产品推荐等服务,实现网点服务的智能化升级。项目能够提升客户体验,同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6. 国内金融机构合规创新案例经验借鉴
以上案例展示了北京金融机构在合规管理、技术创新和金融服务优化方面的积极探索,为行业合规建设和创新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北京金融法院通过发布案例、专业化审判、构建解纷机制、诉源治理和普法宣传等,推动保险机构合规展业,表明金融合规需司法、监管、行业协会等多方协同,营造良好合规环境,这是司法推动与多元协同的实践。
北京金融监管局以 “四新” 工程为引领,通过央地协同、商投联动、联动多方推动 AIC 股权投资试点落地,整合各方资源,为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搭建桥梁,助力科创企业,彰显了政策引领与协同发展的作用。
中信百信银行和中信银行开展 “基于人工智能的普惠信贷服务” 项目,利用前沿技术搭建风控平台解决数据问题,提升信贷服务精准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实现了数据融合与精准服务。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推出 “基于数字人和混合现实技术的智慧网点服务”,借助多种先进技术实现网点服务智能化升级,为提升客户体验、降低运营成本提供了思路,达成智能服务与体验优化。
(二)海外地区金融机构合规创新案例
海外地区金融机构在合规创新方面采取了多种策略,包括监管沙盒机制、数字金融监管框架、跨境支付创新等,但重点仍在金融合规监管方面。国外金融机构合规创新案例为金融机构提供了灵活的测试环境,推动了金融科技的发展,同时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1.监管沙盒机制
(1)英国:监管沙盒与全球金融创新网络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于2015年率先推出“监管沙盒”机制,旨在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一个安全可控的测试环境。该机制允许金融科技企业在特定的“安全空间”内测试创新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无需完全遵循传统监管要求。英国的沙盒机制采用审批制,重点评估项目的创新性和对消费者权益的影响。一方面,创新性评估聚焦于产品或服务是否在技术应用、业务流程等方面有显著突破;另一方面,对消费者权益的考量则涵盖了产品的性价比、风险透明度以及对消费者隐私的保护等内容。2016年,英国首个监管沙盒落地;随后英国于2018年提出“全球沙盒”构想,致力于搭建跨境测试平台,以此推动国际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提升全球金融科技监管的协同性与有效性。为进一步拓展监管沙盒的适用范围,助力小微创新企业发展,英国还相继推出“虚拟沙盒”和“伞形沙盒”机制。虚拟沙盒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虚拟的测试环境,降低了测试成本与风险;伞形沙盒则允许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公司作为 “伞形主体”,其旗下的小微创新企业(即 “指定代表”)可在一定程度上借助 “伞形主体” 的监管资源,参与沙盒测试 。
(2)新加坡:金融科技监管沙盒与自由化创新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2016年首次推出监管沙盒制度;于2019年推出 “金融科技快捷沙盒监管机制”(Sandbox Express),为风险较低、业务模式简洁的金融科技活动提供更快捷测试渠道;于2021年推出Sandbox Plus,聚焦放宽沙盒申请门槛、监管补助金申请流程及助力融资与合作。新加坡的沙盒机制同样采用审批制,审批过程中着重考量企业创新技术的应用潜力和风险控制。其监管沙盒专注于金融科技领域,强调创新与审慎监管的平衡。2017年,MAS发布《数字代币发行指引》,对加密货币进行分类监管,这是新加坡在数字资产监管领域的重要举措,与监管沙盒制度共同构成了新加坡较为完善的金融科技监管体系。
(3)澳大利亚:备案制沙盒与创新支持
澳大利亚的监管沙盒制度主要由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主导,2015年 ASIC创新中心成立,为后续监管沙盒机制的建立奠定了沟通基础。2016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监管沙盒机制。该监管沙盒机制采用备案制,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公司在完成备案后无需持有金融服务许可证即可测试特定业务。澳大利亚的沙盒制度对测试企业的客户人数和风险敞口设定了严格限制,如零售客户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公司客户风险敞口不得超过500万澳元。但同时提供了便捷的许可证豁免机制,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公司可豁免 12 个月的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AFSL)或澳大利亚信贷许可证(ACL)。此外,澳大利亚还通过行业组织参与沙盒监管,行业组织能够在监管过程中提供专业建议,协助 ASIC 更好地识别和评估风险,同时促进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整体提高监管效率并降低风险。
(4)美国:联邦与州的双重监管模式
美国在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尤其是在州层面。亚利桑那州于2018年推出监管沙盒政策,允许金融科技创新企业在州检察长办公室审批通过后,向最多17.5万名本州居民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测试期为2年。犹他州也于2019年推出了类似的监管沙盒法案,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灵活的监管空间。这些沙盒机制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了测试新产品和服务的机会,同时降低了合规成本。
在金融科技监管架构方面,美国采用了联邦与州层面的双重监管模式。联邦层面强调审慎监管和鼓励创新,例如,《金融科技保护法案》和《负责任的金融创新法案》等立法尝试从联邦层面为金融科技建立统一的监管框架;而各州则基于自身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特点以及政策导向,制定出符合本州实际情况的监管政策。
2. 国际清算银行
(1)Agorá项目:公私合作模式
2024年5月,国际清算银行(BIS)正式启动Agorá项目,旨在借助统一账本技术,实现央行数字货币(CBDC)、商业银行数字货币以及其他代币化资产的整合,从而达成跨境支付的高效结算。Agorá 项目汇聚了来自全球多个重要经济体的力量。其中,参与的七家央行分别来自欧元区(以法国央行为代表)、日本、韩国、墨西哥、瑞士、英国以及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除央行外,还有多家私人金融公司参与其中,这些机构涵盖了国际知名的大型银行,如摩根大通、德意志银行、瑞银集团 ,以及支付巨头Visa和万事达卡等。
(2)Mandala项目:跨境支付合规创新
2023年10月,国际清算银行(BIS)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和韩国央行合作,共同启动了Mandala项目,旨在简化跨境支付合规流程。该项目通过分布式架构,将监管检查直接嵌入交易协议中,使合规程序实现自动化;在隐私保护与合规验证方面,项目运用了零知识证明和同态加密技术,银行在验证合规性的过程中,无需暴露底层客户数据,在保障个人隐私的同时,确保合规验证的准确性与高效性。Mandala项目在跨境借贷和资本投资等场景中展示了显著优势,降低了合规成本,提高了交易速度。
3. 数字金融监管的成功实践
(1)迪拜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通过实施严格的监管框架和创新的合规策略,成为中东地区金融合规的典范。例如,XYZ银行通过定期为员工举办DIFC法规培训,确保员工熟悉监管要求,有效降低了合规风险。DEF投资公司则利用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简化合规流程,提高效率。这些案例表明,通过投资合规计划、利用技术手段和培养合规文化,金融机构可以在复杂的监管环境中取得成功。
(2)美国
美国的数字金融监管主要集中在网络信贷、移动支付和金融理财管理等领域。美国证监会(SEC)不仅通过监管投资顾问评估金融理财公司的操作行为是否合法,还要求金融理财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并确保充分、准确的信息披露,以此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秩序。此外,美国金融机构也在积极探索合规技术的应用,例如花旗银行利用生成式AI技术解读复杂的监管政策,提高了合规团队解读监管政策的效率和准确性,助力银行在复杂多变的监管环境中有效把控合规风险。
4.海外地区金融机构合规创新案例的经验借鉴
海外地区金融合规创新案例带来多方面经验借鉴。
监管沙盒机制上,英国2015年推审批制“监管沙盒”,后衍生多种沙盒促国际合作与小微创新;新加坡2016年设审批制沙盒,2017年发加密货币指引完善监管;澳大利亚2016年建备案制沙盒,限风险、给豁免,行业组织参与;美国州层面推沙盒,联邦与州双重监管,为金融科技企业降成本。
国际清算银行项目中,BIS的Agorá项目2024年启动,整合数字货币与资产实现跨境高效结算,汇聚多国央行与私企;Mandala项目2023年启动,用分布式架构自动化合规,技术护隐私,降成本提速度。
数字金融监管实践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严监管、推创新,机构借培训和技术降风险提效;美国在网络信贷等领域强化监管,SEC管投资顾问,机构用生成式AI控风险。
三、结论
通过对国内金融机构违规案例的分析和国内外合规创新实践的探讨,不难发现,加强合规管理、推动技术创新是金融机构应对监管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未来,金融机构应当将合规作为经营的首要原则,强化高管责任意识,加强科技赋能,完善内控机制,培育合规文化。此外,监管机构应持续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管框架,为金融创新提供适度空间。只有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和市场参与者共同努力,才能构建健康、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促进金融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本文撰写岑佳燊、钱思涵亦有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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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观点 | 金融科技监管的国际比较与启示研究_美国_机构_进行 (sohu.com)
https://www.sohu.com/a/643299404_67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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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超越边界:在快速变化的跨境支付市场中把握增长机遇 (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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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际清算银行创新中心公布跨境支付合规方面的突破-移动支付网 (mpaypass.com.cn)
https://www.mpaypass.com.cn/news/202410/30100721.html
[13]7个鼓舞人心的成功DIFC合规战略案例研究 - Hossam Zakaria (hzlegal.ae)
https://hzlegal.ae/zh-CN/7-%E4%B8%AA%E9%BC%93%E8%88%9E%E4%BA%BA%E5%BF%83%E7%9A%84%E6%88%90%E5%8A%9F-difc-%E5%90%88%E8%A7%84%E7%AD%96%E7%95%A5%E6%A1%88%E4%BE%8B%E7%A0%94%E7%A9%B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