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管辖
[摘要]近日,上海市高院、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会签《关于调整本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上海市高院印发《关于调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下称“规定”),上述两个规定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近日,上海市高院、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会签《关于调整本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上海市高院印发《关于调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下称“规定”),上述两个规定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各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但是依照本规定由上级法院管辖的除外。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指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特许经营合同等民事纠纷案件。
(本文资料来源于2022年7月1日浦江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