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文部署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
2024年9月30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对于药监部门尚未要求赋追溯码的药品(中药饮片、院内制剂等),以及一类医疗器械,暂无须采集追溯码信息;对于住院患者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术中医用耗材,以及零散注射针剂,暂无须采集追溯码信息。当前国家医保局正在建设全国统一的供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上传追溯码信息的接口,将实现一次上传、全国通用,无需向每个省分别上传,以减少针对每个省销售的产品分别录入的工作量。
(本文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