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产局就《行政裁决案件线上口头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摘要]10月21日,国家知产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裁决案件线上口头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
10月21日,国家知产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裁决案件线上口头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
《办法》所指线上口头审理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行政裁决中,通过互联网在线的方式完成行政裁决案件口头审理程序。案件线上口头审理与线下口头审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办法》明确,对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等,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当事人意愿和技术条件等因素,可以适用线上口头审理。对以下几种情形的案件不适用线上口头审理:当事人确有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线上口头审理的,并书面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的;确实需要通过线下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的;案件疑难复杂、证据繁多,采用线上方式不利于查明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存在其他不宜适用线上口头审理情形的。
(本文资料来源于2022年10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