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渊智教授应邀来我所举办《民法总则》学习讲座
2017-08-042806
[摘要]2018年8月4日上午,上海市锦天城(太原)律师事务所举办《民法总则》学习讲座。山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渊智教授应邀前来我所,为我所律师进行授课。
2018年8月4日上午,上海市锦天城(太原)律师事务所举办《民法总则》学习讲座。山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渊智教授应邀前来我所,为我所律师进行授课。
汪渊智教授的授课内容主要围绕《民法总则》新规定和新变化等相关内容开展详细阐述,与在座律师分享了自己关于《民法总则》的研究成果。
首先汪渊智教授就最新《民法总则》的主要变化做了总结概括,其次,汪渊智教授主要就民法基本原则和法源、自然人、监护、法人、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等制度的新内容和新变化做了全面细致的介绍和鞭辟入里的分析。汪渊智教授通过新旧法比较,国内外立法对比,结合社会实例和实际,剖析立法原意,探寻增设与删改相关规定的必要性与科学性,为我所律师做了深入精彩的讲解,赢得了大家热烈掌声。现场气氛热烈活跃,与会者受益匪浅。
讲座结束后,张芳主任代表锦天城所有律师向汪渊智教授致以诚挚的感谢,并希望全所律师通过此次《民法总则》的学习,正确理解与使用《民法总则》相关条文。下一步我所将积极开展内部学习,使我所律师团队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的、高水平的法律服务。